国印网安 logo

Document
首页 新闻中心

为获取“好处费”,工作人员竟伪造相关办事处印章!

浏览量:901

发布时间:2021-06-11

本案说法:被告人张某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,于2020年12月17日向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。

检察院受理后,于2020年12月17日、2021年1月15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,依法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被告人的意见,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。


PS:本案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:
https://www.12309.gov.cn/12309/gj/hun/xxz/jss/zjxflws/202106/t20210602_9734974.shtml
经依法审查查明:2018年7月,被告人张某某在**公司***供电所工作期间,从其朋友张某甲得知,吉首市乾州办事处金坪村村民田某某等七人非法修建的房屋在***供电所难以办到用电手续,缺乏吉首市乾州办事处和金坪村的印章。

不久,被告人张某某看到在街道张贴的刻印章的广告,就通过打电话的方式,联系到刻印章的人,并把乾州办事处和金坪村的印章的特征告诉对方,等到印章刻好以后,刻印章的人通过打电话的方式联系找到张某某,张某某使用对方的印章盖在田某某等人要求供电材料上,并支付给对方210元的“手续费”。


张某某把相关材料交给张某甲,获取了张某甲给他的13000元的“好处费”。

因田某某等人前往***供电所办理了相关手续,2020年3月被吉首市两违办发现,并致函张某某所在单位纪委,该纪委工作人员找到张某某,张某某交代相关事实,并退出了13000元;2020年4月29日,向公安机关投案,供述其犯罪事实。

最终检察院认为,被告人张某某伪造相关办事处的印章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以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
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,张某某为了一己私欲,竟私自伪造印章,谋取“好处费”,从而毁了自己的大好前途。

法网恢恢疏而不漏,违法国家法律法规,只会受到严厉的惩治,私刻印章获取盈利,是不可取的违法行为。

国翼区块链智能印章只是将单位原有的印章放到智能设备中,通过单位成员申请、领导审批、负责人授权才能使用印章,有效的对印章进行管控,详细记录每一次盖章信息:使用人、授权人、时间、地点、次数、文件内容等,全程数据可追溯查询且不可篡改,降低伪造印章带来的风险,增加犯罪成本,让不法之人望而却步,杜绝私刻伪造,国翼印章势在必行!国翼印章,印证诚信!

此文章部分图片及文字源自于网络,仅出于传播更多资讯之目的,如有侵权或违规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!互联网是一个资源共享的生态圈,我们崇尚分享!
联系方式:400-018-5858


Document

返回顶部

联系我们

400-018-5858

实时咨询